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多分财产。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实践中,因家暴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因此,离婚双方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分割财产,未做相应约定的可以在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起诉离婚时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一)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比如不得将父母财产拿来分割;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另外,因家暴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将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计算:
(一)一方的过错程度,具体以实施家暴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确定;
(二)过错方的认错态度,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
(三)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按其基本的收入进行判断;
(四)受害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一般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
(五)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将直接影响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相应预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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