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集体户口卡原件;
3、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集体户口要怎么办理结婚证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要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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