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写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
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
4、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
5、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6、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
7、单位经办人签章。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有哪些
1、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
2、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5、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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