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身份证不符合原始档案也是可以证明的。
1、如果当事人的退休档案上的身份证编码与户口本上的身份证编码及身份证上的身份证编码都是相同的,只是名字不同,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能否开具一个介绍信,说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再带上此介绍信和上述资料;
3、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在当事人的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上,添加上当事人退休档案上的名字;
4、如果当事人户口本上的编码与退休档案上的不一样的,那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两者就不是同一人,应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最原始的户籍档案信息,找出错误造成的原因,再进行更正。
原始档案丢失能办退休
人事档案不慎丢失,无法办理退休等事项,必须补办才行。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五条(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二)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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