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无需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的有:
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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