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获悉,自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申报方式分为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办税服务厅申报。昨天,市财税政务网已开通报税窗口,专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需要补税或退税的纳税人,应直接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网上申报有四种方式,纳税人可视不同情况选择一种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纳税人、外籍个人、曾以个人名义在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的个人等在地税局办理过纳税登记的自然人,可直接登录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个所税栏目-12万以上申报专栏-报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
■未在地税局办理过纳税登记的自然人,如进行网上申报,本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登记,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可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委托扣缴单位进行网上纳税申报的,登录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财税政务网站网上办公-申报纳税,进入扣缴单位网上报税界面后,点击菜单企业代报自然人12万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提示要求操作。
■进行独立申报纳税的外籍个人,通过CA证书登录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财税政务网网上办公-申报纳税,进入网上报税界面后,点击菜单外籍个人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进行纳税申报。
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财税政务网下载申报表或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表,正确填写后,将申报表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采取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给主管地税局进行申报,挂号信封要注明自行申报字样,以邮戳日期作为实际申报日期。
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的自然人,本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后年度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号码)、申报表,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年所得12万元专门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需补、退税款的纳税人,如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有关资料应按要求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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