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范围完全相同,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利益是否正当,应进行具体判断,而非抽象判断。至于实际上是否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经营者;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经济活动的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公平交易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行贿的故意,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行为人明知所谋求的不正当利益系上述人员违背职务的行为,而故意实施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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