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作由园林管理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管理部门设置各异,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该部门为正厅级;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住建局下属的二级局或处,区县一级的多由城管部门管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林业部门与园林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
城市绿化工作由园林管理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管理部门设置各异,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该部门为正厅级;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住建局下属的二级局或处,区县一级的多由城管部门管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林业部门与园林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
城 市 绿 化 管 理 归 属 : 是 园 林 部 门 还 是 住 建 局 ?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绿化管理应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然而,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实施部门。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城市绿化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城市绿化管理归属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
城市绿化管理归属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虽然《城市绿化条例》和《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对城市绿化管理做出了规定,但是具体实施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园林管理部门是各个城市绿化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但具体实施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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