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追尾事故要怎么处理
追尾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5、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一、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如下: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如果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则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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