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一方反悔没有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在通常情况下,倘若当事人双方已经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并成功领取离婚证书后,对于签署的离婚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了后悔之情,则该份协议仍然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若有任何一方违反该协议条款,另一方可诉诸于法律途径。
首先,需明确指出的是,鉴于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因此达成的离婚协议仅属于个人行为范畴,最多可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参考依据,但绝非直接的审判依据。
如该协议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问题所作出的约定,那么此份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拿着离婚协议可以变更房产证吗?
在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之前,务必确保双方已经正式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
这是因为,只有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核准之后,离婚协议才能被确认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并成为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所需的权威凭证。
离婚后,双方应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和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住房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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