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暑假工不是劳动关系。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一、暑假工干半个月能拿到钱吗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将不视为就业,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有学校负责人说了:“企业与在校生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会把双方甚至是校方的职责标明,学生工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与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时,若企业或学生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将会先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指引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学校要求我们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三方协议,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学校要求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
三、实习生需要签订合同吗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实习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现在法律上所说的实习生,基本是那些在校学生,在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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