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自然死亡或者疾病原因导致的过世的员工个人账户额的养老金(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严格的强制储蓄特征,该款项专属于员工本人所有,在他们离世(无论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之际,他们的家属都有权继承这笔款项。
对于那些因病或是非本职工作意外去世的员工而言,他们的亲人将有资格获得丧葬补助金与遗属抚恤金这两项额外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补助金与遗属抚恤金同样是在职员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障的一部分。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丧葬补助金。
这是指员工在死后用于安葬逝者并处理相关事宜的专项补助费,目前全中国境内尚未制定统一的适用金额标准。
然而从大部分地区的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丧葬补助金通常会根据员工去世时该地区员工当月平均工资的一个特定比例发放。
例如在大连市,该项补助费用则约等于该城市当年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接下来我们谈一下遗属抚恤金。
这项福利是为了给死者家属带来经济援助和精神慰藉而设立的。
它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为地方而异,有些地方可能完全没有设定抚恤金的额度,但是会每月为遗属提供相应的补贴;另一些地方可能设定了一次性的抚恤金,同时也会定期向遗属发放生活津贴。
比如在大连市,针对直系亲属,除了按照全市上一年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的救济款之外,他们的供养直系亲属还有权按当地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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