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中供暖收费标准
用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改变热用途;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取暖补贴是什么
取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补贴,这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三、车库取暖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各地标准略有差异,例如永吉县目前供热收价格标准是按照“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永发改价格字【2010】122号)”执行,具体标准为:
1、居民住宅28元/㎡;
2、学校和学生宿舍等(含私立)29元/㎡;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医疗机构、部队营房、车库31元/㎡;
4、经营性用房34元/㎡;
5、停热户只收取基本热费,标准为总热费的20%;
6、经营性用房层高基数为3米,每超高0.3米加收热价5%,最高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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