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发商延迟交房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很可能遇到的情况。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到了,但业主没有接到开发商入住的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开发商在被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义务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已付利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开发商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已付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购房人逾期三六个月后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违约金协议过低,这不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也离不开开发商发挥的约束作用。二是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证明不齐全,就属于违规购房,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无效。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应退还购房人支付的房款。在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必须征得买受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将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类型、朝向、面积等相关设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开发商书面通知买受人设计变更后,买受人不同意设计变更要求退房的,应当在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并保留开发商收到书面申请的证据,否则丧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规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提交了申请,以后退房。制造不利局面。第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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