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比例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至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至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政策
国家医保局(5月10日)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
据了解,目前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参保人群的类型分为两大类,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只要是有工作的人,通过单位参保,参加的均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没有工作的人,包括
“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农民等,就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同时要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此外,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通知》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求加快两项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在制度政策“六统一”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同时,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全面做实地市级统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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