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无遗嘱怎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时间:2023-12-15 07:39:20 1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产无遗嘱怎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房产无遗嘱如下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继承房屋。

二、房屋继承过户的费用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三、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久时间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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