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实已破裂,调解无效,应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夫妻感情破裂包括以下几个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4、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年随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6、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7、一方重婚的。
8、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9、实施家庭暴力。
10、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1、有赌博吸烟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全文3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