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自信自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
5、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二、北京市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出卖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与经纪机构签订《经纪合同》;
2、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
3、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达成交易意向并确定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方式;
4、买卖双方通过“专用账户”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由保证机构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买卖双方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5、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为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上传经纪合同,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转移登记申请表》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买卖双方;
6、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依法生效;
7、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8、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9、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出具《转移登记办结单》,卖房人凭办结单到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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