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类型如下: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别的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夫妻共同立遗嘱的类型有什么
夫妻共同立遗嘱的类型有:
1、指定一个或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
2、谁先死,对方就得到全部财产;
3、一方死亡后,财产由另一方保管。双方死亡后,共同财产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共同遗嘱的设立似乎更符合夫妻的共同意志,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例如,一方死亡后,如果活着的一方想修改遗嘱的内容,则无法修改。因此,在选择订立时应仔细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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