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主要有哪些呢?本文提供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以及服务内容,可以全面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哪些服务以及应尽哪些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主要有:
1、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傅人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5、至少每6个月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提供优美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8、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账簿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同时,业主委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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