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央行下调公积金利率的规定,宜宾公积金中心也将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在去年8月26日之后央行没有再调整公积金利率,所以目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按照之前的标准执行。
按照央行规定,宜宾市自8月26日起已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即5年期(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按照规定,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月11日(含)当天及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下调后,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40万元、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前月还款额为2423.92元,降息后月还款额为2371.55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52.37元,2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12568.34元。与商业按揭贷款相比,同样以贷款40万元、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2371.55元,按揭贷款月还款额2785.55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按揭贷款少414元,20年总共少支出利息99358.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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