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是一个05年成立的企业,08年3月份之前是服务业,2008年4月因为经营需要现有销售业务,4月营业执照和税证的经营范围也变更成主要是销售了,.也就成了商业小规模,现在由于业务需要,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不知道能否够条件,(07年收入达不到180万元,这个条件必须是硬性的吗?),我们预计08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左右可以申请吗?
解答内容:依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豫国税发〔2005〕267号):
第四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也包括符合规定的个体经营者。
第五条财政部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如下:(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180万元以上;
第十七条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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