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托人的义务责任: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3、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4、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5、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1、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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