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建设项目,需报茂名市水务局审批。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网上注册登记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市水务局受理人员在线接收电子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预受理,发出《预受理回执》,预受理不通过的退回申请;申请人按照指引携带《预受理回执》到市水务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接收后与网上预受理材料核对一致,发出《受理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退回申请或发出《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市水务局业务科室进一步核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接收。受理经办人当场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接收当场退回申请。
2)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后受理经办人应当场在受理系统登记申请人信息、接收资料清单、接收人等相关信息。
3)申请编号。受理经办人在受理系统登记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申请人可通过该编号查询审批进度及结果。
4)收件凭证。受理经办人在受理系统登记后,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茂名市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七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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