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语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因此,消费者在参加网购时,一旦商品出现问题,而商家又逃避责任不肯现身的,那么消费者还可以考虑直接找网购平台,即该商家所依托的购物平台。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找不到商家的,可以积极找网购平台先行赔付,不过得先满足以下的条件:
1、消费者需要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所以一旦出现商品纠纷时,注意现整理这些关键的证据,以便及时找网购平台解决问题。
2、除适用举证倒置情形外,一般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消费者证明合法权益受损,而消费者可以提供的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
3、消费者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出现其他问题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按法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本来就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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