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过行政拘留的前科能否判缓刑
行政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措施,所以给予行政处罚是不会有前科的。前科是指曾经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有行政拘留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备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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