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人控的控制尤为严格,相关的计生部门对超生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相关的处罚被称为社会抚养费。这类抚养费的处罚标准是根据相关当地居民的前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而得的数据,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子女出生前一年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1、不符合规定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基本标准的4倍至8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2、非婚生育的,按照计征基本标准的0.5倍至8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3、重婚生育的,按照计征基本标准的6倍至9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
2015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103.62元
2016南京城镇居民超生罚款约为18.4万—36.9万元(合法已婚)
各种情形的罚款金额如下:
1、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罚款约18.4万元;
2、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罚款约23万—36.9万元;
3、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罚款约2.3万—9.2万元;
4、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罚款约23万—36.9万元;
5、重婚生育的,罚款约27.7万—41.5万元。
二、农村居民:
2015南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482.91元
2016南京农村居民超生罚款约为7.8万—15.6万元(合法已婚)
各种情形的罚款金额如下:
1、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罚款约7.8万元;
2、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罚款约9.7万—15.6万元;
3、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罚款约9700—3.9万元;
4、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罚款约9.7万—15.6万元;
5、重婚生育的,罚款约11.7万—17.5万元。
注: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实际罚款数额请详细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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