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就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的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就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的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抗 诉 范 围 : 人 民 检 察 院 提 起 申 诉 的 情 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存在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活动严重违法的;
(五)审判监督程序违反规定,有剥夺当事人法定上诉权利情形的;
(六)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说服力的;
(七)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严重冤错可能的;
(八)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重大冤错可能的;
(九)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特别严重冤错可能的。
因此,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存在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活动严重违法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说服力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严重冤错可能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重大冤错可能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特别严重冤错可能的。
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就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的活动。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存在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活动严重违法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说服力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严重冤错可能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重大冤错可能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因法律适用错误,有特别严重冤错可能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