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被起诉不会影响孩子上大学,但如果法院判处当事人还钱,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经法院强制执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不仅会对孩子报考部分需要经过政审的院校特殊专业产生一定影响。甚至之后孩子参军、报考公务员等,也会受到影响。
父亲欠债死后子女要还吗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李民的父亲2004年2月向我借款6万元做生意,期限3个月。由于他经营不当,严重亏损,经我多次催要,也一直未还我钱。2006年5月,李民的父亲去世,遗留下来的房产等物仅价值4万余元。我找到李民追要其父的欠款,李民说将其父的遗产全部抵偿给我后,剩余的1万多元就不再偿还。我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问,李民是否还有义务偿还1万多元借款
从法律的角度看,父债不一定子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收和债务,缴纳税收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由此可见,子女是否需要替父母还债,关键是要看子女是否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凡是继承了遗产的,应当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替父母还债;如父母所欠债务超过了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可以不予偿还,但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干预;第三,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可以不负责偿还其父母的债务。
本案中,李民虽然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已将全部遗产用于偿还其父欠你的债务,而你却要求李民偿还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借款,是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中的部分条款与父债子偿有同样的原理。现实中债权人想要“父债子偿”,那么首先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然后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的合法债务进行清偿。否则的话,子女是没有义务替去世父母清偿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全文9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