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加上减刑减去的刑期与新罪刑罚进行并罚
一、假释期间被拘留如何处理
假释期间被拘留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其他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并接受监督,执行未执行的刑罚。
因此,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假释罪犯可以被监禁执行剩余刑期。
二、假释期间可以登记结婚吗?
假释期间能登记结婚,假释考验期是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满,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
三、缓刑的定义是什么
缓刑是指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又犯新罪,则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与前罪按数罪并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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