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海关的权利特点有哪些
海关权力作为一种行政权力,除了具有一般行政权力的单方面性、强制性、无偿性等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特定性。海关权力的特定性是指海关对进出关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具备行使这种权力的资格。同时这种权力只适合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而不能在其他领域行使。
2、独立性。海关权力的独立性是指: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规定的。海关是垂直领导体制,海关行使职权只对法律和上级海关负责,不受地方政府、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效力先行性。海关权力的效力先行性是指:海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应推定符合法律规定,对海关本身和海关管理相对人都具有约束力。在没有被国家有关权力机关宣布为违法或无效之前,即使海关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必须遵守和服从。
4、优益性。海关权力的优益性是指国家为保障海关有效地行使权力而赋予海关职务上、物质上的优益条件。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