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条例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手续
时间:2023-05-29 18:03:12 4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旧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

申请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流程:

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参保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办理。

3、2014年7月1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需按照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办理。

4、2014年7月起有参加失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需按照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办理。

备注: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须具备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1.市外户籍的失业人员须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6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未换领新社保卡的提供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表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办理,不能使用信用卡。

2.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和所属地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

3.申请人提供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必须是正常状态下的结算帐户,即非挂失、冻结、注销、睡眠、欠费状态。无论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待遇都将划入申请人本人开户的正常状态下银行账户,否则无法划账,因提供的银行账户不符合要求导致划拨失败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户籍 最新知识
针对旧条例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手续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旧条例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手续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