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都是什么
时间:2023-08-22 09:36:39 3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要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都是什么

要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年限怎么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三、失业保险金审核要多长时间

失业保险金的审核时间一般是5天,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法律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未就业时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n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n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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