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的加班工资含不含原有的工资?
员工的加班费包括当日工资,是公司给予的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是包含当天的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实际得到的工资数额为三倍,即平日100元,三倍加班工资为300元。
二、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劳动者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录,这样至少可以证明员工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这样也就证明了自己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每月的收入状况。
三、公司加班怎么办?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的加班工资包括原有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做这两个工作,都需要提前准备好证据。员工在单位加班,用人单位要给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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