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的解除手续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按以程度序进行:第一,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第二,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具体办理解除手续。第三,是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二、公安证据不足取保后怎么处理
依据《刑事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三、刑事案子结了取保候审的钱能退吗
交纳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不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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