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结案,未受刑事处罚的,不视为犯罪记录,不留案底。案件底部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制度,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罪记录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应当封存有关犯罪记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查询的除外。依法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保密。
案底可以消除吗
所谓“案底”是民间对犯罪记录的一种称谓,所谓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只要没有被判刑或被判无罪则不会产生犯罪记录,也就不存在“案底”的问题。既然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深远,那“案底”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呢很遗憾,案底本身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没有规定案底(前科)撤销制度,相反在刑法中规定了前科如实报告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这也从社会层面体现了刑罚的严厉性。在此,提醒大家:行事需谨慎,切莫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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