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剥脱状态
2。真假球麻痹
四肢瘫痪肌力在4级以下(含4级)
三、二肢瘫痪肌力在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痪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单侧肢体瘫痪肌力低于2级(含2级)
完全混合性失语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3肢瘫痪或2肢瘫痪肌力4级
单肢瘫痪肌力3级。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智商测试为46-54
5。每月发作3次以上
(3)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治疗无效:
1。轻度运动障碍无肢体瘫痪
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智商测试为55-84
(1)原则上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应治疗半年以上(含半年)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留下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力活动丧失
(2)不能说或听懂别人的语言
(3)不能自由活动,但能逃避刺激
(4)清醒时,睁眼,眼睛漫无目的地游动
(5)失去了积极饮食的能力,但有吞咽或咀嚼的可能
(6)尿失禁
(7)脑电图平,后期慢波高幅
(3)脱屑状态是由双侧大脑广泛损伤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昏迷时睁开眼睛,保持清醒和睡眠的循环节奏,醒来时睁开眼睛凝视或漫无目的地游动,其实你对自己和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2)没有有目的的运动,只是咀嚼、吞咽和逃避刺激,常引起双侧病理反射
(3)剥层僵硬,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伸直、肌腱反射亢进
(4)自主神经紊乱可引起瞳孔散大、出汗、运动功能障碍,失语症是一种局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指患者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丧失和肌肉麻痹的情况下,丧失用文字或文字进行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后者为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痪运动障碍包括肌肉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按其对自理能力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种程度:
①严重的运动障碍不能自行进食、排便、洗漱和穿衣,需要他人照顾
②中度运动障碍,上述动作难度较大,但可以在他人的帮助下完成
(3)轻度运动障碍能自理,虽然上述动作难以完成
(6)根据眼科标准确定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视力损害
(7)癫痫的诊断应有明确病史,脑电图应显示异常癫痫波。对劳动能力的鉴定应根据两年系统用药后的发作情况来判断。癫痫患者可能丧失工作能力,如果伴有智力损害,可根据智力损害程度进行鉴别(1)有下列情况之一,治疗无反应者:
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经2年系统治疗,仍有下列症状之一,对职业功能有严重影响的:痴呆;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列症状之一,严重影响职业功能的;持续或频繁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频繁的情绪不稳定和无法控制的冲动性攻击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经5年系统治疗后不能恢复正常;偏执型精神障碍,妄想坚定,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难治性情感障碍患者经5年系统治疗后不能恢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其职业功能。4.难治性强迫症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人格基础,经过5年系统治疗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P>5、智力低下、智商测试。≤45
2。大多数病人已经丧失了工作能力p>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对治疗无影响者:
1。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后仍有轻度精神症状和轻度社会功能损害。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需定期随访,经系统治疗后症状缓解
智商55-69
46-54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p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经过两年的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仍有一些精神功能缺陷,这些缺陷长期存在,可以自理,智商测试为55-84,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强直性脊柱炎导致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性弯曲消失,脊柱功能严重受损,自主运动困难。2.颈胸腰椎强直性脊柱炎伴髋关节强直
3
4。椎管狭窄导致上下肢功能严重功能障碍,导致自主运动困难
<5,三、二肢瘫痪,单肢肌力3级
<6。腕关节强直、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
单肩肘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膝关节以上部分截肢
9,双足或踝关节畸形伴严重功能障碍,不能自主活动
10。同时患一侧下肢髋、膝、踝关节强直,导致自主运动困难,需要工具
11,双侧髋、膝关节强直,导致自主运动困难,大多数患者丧失了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强直性脊柱炎导致脊柱关节生理弯曲部分消失,脊柱功能中度受损,自主运动能力下降。颈胸腰椎强直性脊柱炎伴生化指标异常及药物依赖
3。稳定型颈椎滑脱患者行手术固定或外固定架固定均情况稳定
4。椎管狭窄致肢体功能中度损害,具有自主运动能力
单侧肢体肌力4或小于等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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