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评估师的地位是独立的。首先,保险评估师不代表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不受行政权力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表现出超脱的独立性;其次,在开展保险评估业务的全过程中,保险评估从业人员保持着自己独立的思维方式和判断标准;
第三,保险评估师在评估分析和结论中保持着应有的独立性,这在保险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由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保险评估师在保险评估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权威地位是相对的。如上所述,保险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结论不是最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尽管保险评估师可以依靠评估报告在法庭上为客户辩护。在保险中介市场中,保险评估师、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扮演着不同的职业角色。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直接从事保险业务。毫无疑问,保险经纪人应该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被保险人的角度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事务。保险评估师将保险中介机构的性质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们可以委托给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正因为如此,对保险评估师的职业要求更加严格。在市场地位方面,保险评估师必须坚持独立的地位,对任何一方委托的事务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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