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备案不影响互换土地合同效力,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但该规定只是强调备案,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属于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
一、互换土地后发生征地怎么办
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互换承包地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没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故协议合法有效。其后,由于我国法律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也可以不办理变更登记,但不办理变更登记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双方之间没有善意第三人,不影响两人各自拥有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发生征地时,双方按照互换后的土地份额取得合理的征地补偿。
二、施工合同必须报备案吗
施工合同不是必须备案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效。
三、林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林地及林木转让,是指经营集体林地的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转让或者部分有偿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依法取得的商品林的林地林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转包、入股、互换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可以采用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不得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共同共有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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