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求成功维护借名购房法律权益的道路上,我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以他人的名义购置房产的;然而,如果在法律层面上,买卖双方签署的借款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此时,该房产将会归属于被假借名义之人所有,而假借名义购买者只能保留对实际归属人的债务追索权。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会以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等法定文件上注册的名称作为判定依据。当纠纷涉及到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时,法院往往更加倾向于保护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已经注册的物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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