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意外死亡赔偿如下:
1、死亡赔偿金。根据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为18岁;
3、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丧葬费标准支付。
农村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与农村户口没有关系。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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