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三、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
1
纸质
申请人
2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1
1
纸质
申请人
3
房产证
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4
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原件
1
0
纸质
申请人
5
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6
申请人(单位)资信证明
原件
1
0
纸质
申请人
7
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证明
原件
1
0
纸质
申请人
8
承诺书
承诺上述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弄虚作假则取消申请资格
1
0
纸质
申请人
9
不是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的证明
新会辖区外的执业医师需要
1
0
纸质
申请人
10
法人资格证
单位申请时提供
1
0
纸质
申请人
11
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申请时提供
1
0
纸质
申请人
12
设置申请书
文字清晰填写,填写完整。
1
1
纸质
申请人
13
申请人医师执业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14
申请人医师资格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15
营业执照
单位申请时提供。
1
0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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