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保证人不是同一个意思。见证人是对他人订立的合同或者实施的其他法律行为予以见证、证明的人,一般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但保证人和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借条见证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见证人是指证明民间借贷双方借贷行为成立的人,见证人应该是与双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三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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