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市投资、兴办事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取得工商执照
3.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2.税务注册资金手续(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4.落户地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5.申请书(落户人自己写一份申请)
6.如携带配偶、子女须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如本人有房则须持本人房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如落户在他人户口须持他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户主同意书一份)
办理时限:
城区3个工作日,
县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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