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法律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一、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拥有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
拥有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区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如果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以得知我国拥有选举权,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公民有哪些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上诉、起诉、举报和依法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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