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这就意味着,若债权人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能通过其他有效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存在,且这些证据在司法程序中得到了充分认可,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因此,无书面借据并非意味着债务追偿的完全无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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