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首次申请的外国必须与中国共同参加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中国签订双边协议,相互承认优先权,或者承认中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4、申请外国优先权,首次申请必须是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5、申请国家优先权,首次申请必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在优先权日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个申请。第一次申请已要求外国或者国内优先权,或者授予专利权,或者按照规定分案申请,不能作为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国内优先权,都要求后一个申请与前一个申请有相同的主题。后一个申请超过前一个申请主体的,不享有优先权,只能申请共同部分的优先权;
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8、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类型,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一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涉外专利申请的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前者是指同一专利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向不同的国家申请专利时,可以将其在第一个申请国的专利申请日为优先权日,请求以后各个申请国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其优先权日作为在该申请国的专利申请日。“一定的期限”也常被称为“优先权期”。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在我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是1年,而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为半年,大多数国家规定的优先权期与我国相同。
后者即国内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是指同一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即可以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其在后提出的同一主题的本国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在我国上述优先权都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同时书面声明要求优先权;
2、在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3、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在外国的,该外国和我国之间应共同参加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签有有关的双边协议或者相互承认互惠原则,专利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专利申请文件副本应经该国专利受理机关证明。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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