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发票票种核定表怎么填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是初次购票前及因经营范围变化等原因,需增减发票种类数量时填写的。
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具体办理流程为领取表格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后,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办理领购普通发票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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