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
(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复印件每台1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特检院
3.4.1申请3.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2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复印件每台1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申请人提供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4.1申请3.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3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的,身份证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4.1申请3.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4
使用登记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可网上下载或在审批部门前台领取表格填写完毕后盖章)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4.1申请3.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韦光惠、陶莉、潘德怡、龙成江、陈琴、任洋
<!--
-->
5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非3证合一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2、登记表、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每台设备都需要,对照检查出厂编号;3、每增加10台设备办结时间延长1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韦光惠、陶莉、潘德怡、龙成江、陈琴、任洋
<!--
-->
当场办理
1、营业执照非3证合一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2、登记表、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每台设备都需要,对照检查出厂编号;3、每增加10台设备办结时间延长1个工作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熊光灵
2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
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建议。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环琼
1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准
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龙成江
-->
5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根据批复意见录入证照/批文信息,制作并颁发证照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龙成江
-->
5个工作日
1、准予许可的,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登记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大学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行政审批局花溪大学城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3.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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