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f于国家或者集体;农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届于集体。因为逮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农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此外,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旅、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一、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形式: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3、公用企事业。
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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